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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申报方式(流程+资料+地点)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10:44:28

导读:长沙县最新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公布啦!其中提到了补偿申报流程、补偿申报资料、申报地点等内容。

  长沙县最新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公布啦!以下是补偿申报方式,供大家参考。

  一、补偿申报流程:

  参保对象发生的符合保障范围的费用,在完成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医疗待遇报销后,参保对象本人(或家属)凭补偿所需资料申请办理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流程见下图:

  

  备注:未在协议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医保结算的参保对象,应先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非直接结算后(含:基本医疗+大病),再按规定持相关资料申请补充保险。

  二、补偿申报资料:

  申请补充保险补偿需提交以下资料:

  1.住院费用结算单;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发票已经交由医保中心存档的,提交存档部门盖章的发票复印件);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医保卡、社保卡)复印件;

  4.如有其它商业保险赔付的,应提交分割单和发票复印件。

  特殊情形申请补偿的还需另外增加以下资料:

  1.参保人死亡由继承人申请补偿的:

  ( 1)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其他关系证明。

  2.参保人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申请补偿的: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其他关系证明;

  (2)监护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

  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9号窗口申请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同时在镇街设置便民收件点∶长沙县泉塘街道向阳路金科企业总部大楼17楼

  服务热线:0731-84023028

  备注:后续便民收件点将进一步增加并公布。

  

标签: 长沙县  复印件  参保  医保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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