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1-12 08:19:50
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叶蓝】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犯案累累,依然不知悔改,身陷牢狱继续挑起事端。继早前企图聘请英国律师为其辩护,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一锤定音后,穷途末路的他又开始向英国摇尾乞怜。
想和英国首相谈论黎智英
黎智英与6名公司高层,连同旗下3家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共4罪。据香港头条日报网11日报道,黎智英的所谓国际律师团队于当地时间10日去信英国政府,声称黎智英一案令人深感忧虑及具象征性,请求安排与首相苏纳克紧急会面,商讨确保黎智英能获释的可能办法。英国外交部印太事务国务大臣卓雅敏与黎智英的律师团队会面,称英方向黎提供支持已有一段时间,还“要求”港府停止“针对包括黎智英在内的民主派”,扬言“英方将继续支持人权自由及法治”。
苏纳克。资料图
75岁的黎智英去年10月聘用英国人欧文作为其国安法案件的代表律师,香港律政司三度上诉均无功而还,特首李家超因此向人大常委会提请释法。去年12月底,人大常委会释法,订明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参与国安案件须取得特首发出的证明书,否则国家安全委员会应当介入,对该等情况作出判断和决定。现在正等待特首的最终决定,案件将于9月开审。
中方敦促英方停止“殖民梦呓”
香港《东方日报》11日注意到,黎智英律师团队在信中,特别提及黎去年10月被判欺诈罪罪成时,美国政府曾谴责裁决,但英国政府没有作出官方声明,“不难推测,信件刻意提及这点,隐含责难及要挟的意味,试图通过指摘英国政府的不作为,以达成其约见苏纳克之目的”。文章认为,明知大有可能徒劳无功,黎智英律师团队仍去信英国首相,目的至少有三个︰一是保持黎智英案件在国际舆论间的热度。若非他甘作走狗,外国政客对黎根本不屑一顾。如今他身陷牢狱,用于兴风作浪的壹传媒12日正式被联交所除牌,黎的利用价值仅余一丝半点,若失去关注热度,下场堪虞。二是榨取最后一丝利用价值,以求垂死挣扎。三是纵然外国势力介入不果,黎智英仍可为反华媒体炒作提供素材,为反华政客提供“话柄”。
黎智英。资料图
10日晚,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强烈反对外国政府对黎智英案件的干预和对特区政府的不实指控及批评,并严正敦促有关方面尊重法治精神,立刻停止干预香港内部事务。中国驻英国使馆发言人说,英方上述作法干涉中国内政,破坏香港法治,中方坚决反对。11日,外交部驻港公署表示,英方一边将法治挂在嘴边,一边却借黎案大肆破坏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是非不分为嫌犯提供“支持”,不过是又一次毫无底线的双标闹剧;英方一些干预势力与反中乱港分子内外勾结、狼狈为奸,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的险恶用心已是不打自招,其政治图谋注定失败。发言人重申,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黎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敦促英方认清大势、悬崖勒马,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干预香港法治的一切殖民梦呓和倒行逆施。
资料图
坐实黎智英罪行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称,黎智英一方从头到尾希望把案件变成政治事件,变相证实对其勾结外国势力的指控,也证明人大释法是正确行为。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称,黎智英海外法律团队去信英国政府商讨获释方法,是外国或境外势力不恰当干涉香港的司法独立和践踏香港的法治,必须予以强烈谴责。
《东方日报》11日称,黎智英想尽办法要把外国势力黑手扯进香港国安案件中,“其乞求外国政府之行为,正是勾结外国势力的铁证”。况且此次人大释法,足见中央高度重视,“国安案件非比寻常,黎智英继续垂死挣扎,乞求外国势力之黑手介入,也注定徒然!”
香港《大公报》称,黎智英的所谓国际律师团队去信英首相求助的理由,是他拥有英国国籍。但如此赤裸裸地以政治干预法治,不仅帮不了黎智英,反而是在“送他一程”。首先,黎智英是否拥有外国国籍根本不是问题,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黎智英持有的“英国护照”顶多只算旅行证件。更何况,无论是哪国公民,只要违反法律,就要承担后果,没有任何人能凌驾法治。其次,黎智英律师团队一而再、再而三地攻击香港国安法,甚至要求外国政府强力干预,这何异于进一步坐实了黎智英所犯的罪行?再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就是要厘清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审理的问题。文章最后说,“如今这个国际律师团队的做法,不正说明‘不允许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的正确性?不正说明黎智英案涉及重大的国安风险?”
延伸阅读
媒体:黎智英能不能请英国律师,中国法律说了算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早前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一项特别议程是听取关于提请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的议案说明。此前,针对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获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为其涉国安案件抗辩一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进行释法,即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能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由于此案是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案件,香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普遍期待通过人大释法息纷止争,澄清立法原意,堵上国安案件泄密与外部干预的制度漏洞。
黎智英 资料图
本次审理中,黎智英的其中一项罪名是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涉及复杂涉外的证据及重大的国安利益。由于该案是首宗国安法案件申请聘用海外大律师来港代表被告抗辩,在香港法律上存在一定模糊之处,以至于出现黎智英及其团伙聘用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外国律师,参与“勾结外国势力罪”抗辩的这种近乎荒诞的事。在2019年“修例风波”中,黎智英勾结英美等外部势力扮演了什么角色,大家都知道。这也是为什么香港特区社会各界特别是坚定的爱国爱港人士和法律界正义人士对此表示了强烈愤慨和猛烈批评。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国安法行使解释权,不仅是行使香港国安法赋予行政长官的法律职权,更是积极履行宪制责任之所在,充分体现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作为香港“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的担当。需要指出的是,这并非是专门为黎智英案所提出的释法请求,而是如何厘清这一案件当前出现的法律盲区,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对此做出清晰化的权威说明。释法将成为未来处理同类案件的规范依据,避免相关争议反复出现。
黎智英获准聘用的英国御用大律师
由于香港国安法是一部新法,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条文理解与细则上的模糊地带,这很正常。事实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不需要与时俱进地发展,在实践中对法律进行完善和补充是人类法治进程的常态与经验。然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尚未就此作出决定之时,一些美西方舆论就再次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宣称释法将破坏香港自治和司法独立,影响黎智英案的“公平审讯”。他们就差没把心里话直接说出来了:只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曾宣称“为美国而战”的黎智英被无罪释放,香港才是“自治”的,司法才是“独立”的,审讯才是“公平”的。
再看看这些“洋大人”们此前是怎么说的吧。去年香港律政司就黎智英等九人涉及的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原本打算聘用英国大律师大卫·佩里为主控官。这本是一起涉嫌违反公共秩序的控诉,不属于国安案件,然而一众英国政客却为之跳脚,认为佩里“应该为辩方服务,而不是为控方服务”,并指责这一做法“不符合英国规定”。前英国外交大臣拉布对佩里发起了人身攻击,称他“非常唯利是图”,前司法大臣范克林则公然宣称,“佩里必须退出,其不可能在维持角色的同时又符合英国价值”。一句“符合英国价值”,道出了那些为香港“司法独立”操碎了心的反华势力的心声,那就是香港的司法实践得符合英国的政治利益。
英国大律师大卫·佩里
从这个角度来看,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及基本法框架下的司法独立,恰恰要排除外部势力的干扰,确保中国法律说了算。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5次释法的过程中,一些外部势力都试图在香港社会内部制造争论,抹黑香港法治和“一国两制”,甚至给香港法治制造溃疡。然而事实证明,5次释法都发挥了息纷止争的作用,及时为香港法治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打好补丁。释法所体现的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关系的良性互动,本来就是“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的应有之义,这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过程。
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实现了由乱到治,正在进入由治及兴的全新阶段。我们相信,随着香港国安法的不断完善,香港社会的良政善治也将不断巩固提升。至于黎智英团伙为何非要聘用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英国律师,显然不是因为香港律师界无人,这是在给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出难题,幻想逃避应有惩治,并借机制造出一个争议话题向境外势力展示自己最后的“价值”。但他的这种图谋妄想不可能得逞,美西方政客左右不了香港特区内部事务,他们也无权过问香港特区治理过程的任何法治实践,只有中国法律是最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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