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6-28 12:47: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精神,充分发挥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将有关要求与您分享。
一、规范校外培训,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加强作业管理,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普通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书面作业时间总量;教师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请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好居家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培养独立完成作业的能力和按时完成作业的习惯,让孩子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加强睡眠管理,保护孩子身心健康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请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睡眠环境,提高孩子的睡眠质量,培养孩子良好的睡前习惯,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四、加强手机管理,净化孩子学习环境
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请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监督管理,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共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
五、加强读物管理,滋养孩子美好心灵
请鼓励孩子认真阅读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的书籍,培养孩子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良好习惯,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让孩子从读本中汲取营养,在阅读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同时,建议家长朋友每天挤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为孩子终生爱读书打下基础。
六、加强体质管理,提高孩子体能素质
拥有健康的体魄是学习的根本保证。请家长朋友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配合学校提高孩子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选择适合的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明确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要求,监督孩子完成家庭体育作业;根据学校反馈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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