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桂林市优先配租公租房的对象(桂林 公租房)

来源: 最后更新:22-11-09 05:11:09

导读: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桂林市申请公租房优先配租的对象,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A类申请家庭可以申请,具体内容请参见正文。

  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A类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审批类别为低保B类及以上的;

  2、孤寡老人: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3、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重点优抚对象、军烈属、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原国民党抗日老兵的;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获得桂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5、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的或身患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市县级医院疾病证明书)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6、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有男年满65岁或女年满60岁的(以截至分配当年12月31日计算年龄);

  7、需要拆迁安置的危旧国有直管公有住房的承租户、市重大项目需拆迁安置的承租户和“渔民上岸”安置户;

  8、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B类保障家庭可在B类保障对象中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标签: 申请人  家庭成员  家庭  中有  义务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kidbbs.com/baike/techan/1004958.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儿童乐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22048号-9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kidbbs.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