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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绍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跨省落户的材料要求

来源: 最后更新:22-11-25 02:22:22

导读: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符合要求的新生儿即可进行新生儿入户跨省市通办,办理材料见正文。

  绍兴新生儿入户跨省市办理材料要求如下:

  办理材料:

  主要包括:

  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条件:

  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父母双方为同民族、婚内出生等办理条件的,即可跨省办理落户。

标签: 新生儿  跨省  户内  居民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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