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3唐山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规定(收费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3-06-30 03:52:21

导读:《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征收范围及收费标准详见正文。

  ▶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定额与计量相结合的收费方式

  城市居民和无用水场所按定额收取,其他单位(场所)一律按用水量折算计收。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

  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治区、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高新区、海港区城市建成区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在唐省、部属单位、部队、院校等)、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收费标准

  ☑居民3.00元/月·户;城市暂住人口2.00元/月·人。

  ☑无用水量的集贸市场,经营蔬菜、水果、水产、肉类、熟食、早点、花卉等商品摊位,每长米每日0.50元;经营其他商品摊位每长米每日0.20元。

  ☑按用水量计费,普通工业企业0.87元/㎡;特种工业企业(用水量较大、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小的钢铁、热电、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等)0.21元/㎡;商业企业1.49元/㎡:餐饮娱乐业1.42元/㎡;集贸市场1.66元/㎡:医疗单位1.02元/m;其它行业(含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1.14元/㎡。

  ▶优惠政策

  按政策规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执行时间

  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标签: 用水量  生活垃圾  集贸市场  摊位  定额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kidbbs.com/baike/techan/1581248.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儿童乐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22048号-9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kidbbs.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