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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单位职工在职死亡待遇(新乡单位职工在职死亡待遇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3-12-12 02:28:11

导读:新乡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新乡市社保最新常见问题解答,有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详见正文。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死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死亡,社保基金支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统一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内;

  丧葬费、抚恤金不在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统筹项目范围,养老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仍从原渠道列支。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死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死亡,社保基金支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统一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内;

  丧葬费、抚恤金不在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统筹项目范围,养老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仍从原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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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  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  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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