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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最新)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10:44:53

导读:长沙县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是已参保缴费长沙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财政代缴人员)并且处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效状态的参保居民。

  长沙县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

  更新时间:2021年4月28日

  已参保缴费长沙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财政代缴人员)并且处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效状态的参保居民。

  参保对象在当年度(以出院日期为准)发生的普通住院(含单病种住院、合规意外伤害住院)、大病住院费用、经审批通过的特药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医保目录内乙类自负医疗费用、住院起付线费用,合计达到二次补偿保险起付线(3万)后纳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范围(生育住院结算类别除外)。

  

标签: 医疗保险  长沙县  参保  费用  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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