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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单位公积金热点问题月报 湖南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12:17:54

导读:2021年10月14日,湖南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9月份省直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

  2021年9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19132通,处理热点问题274笔。通过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的统计分析,本月热点问题反馈如下:

  问题一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办理方式?

  答:

  借款人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办理:

  1.自主办理方式:不收费。

  2.其他房产抵押方式:以本人、配偶名下家庭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房产设定抵押。需缴纳贷款金额10%的反担保金,借款人办理原房产抵押注销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申请退还反担保金。

  3.阶段性担保和代办服务方式:担保机构为提供代办服务,借款人按贷款金额的1.5%向担保机构交纳服务费和贷款金额10%的反担保金。借款人办理原房产抵押注销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申请退还反担保金。

  问题二在湖南省内其他市州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长沙购房,可否在省直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

  可以,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省直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含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问题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是否可以在线上进行办理?

  答:

  可以,客户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办理。

  问题四:已结清省直公积金贷款,如何领取原先抵押的房产证原件?

  答:

  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首先是打印结清证明。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前往营业部打印贷款结清证明(盖章)。

  其次是前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南栋16楼档案室领取房产证并打印抵押注销表。产权只有主借款人1人名字,主借款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手续;产权为夫妻共有或配偶1人名字,借款人为另一人的,则主借款人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领取办理。

  问题五:部分提前还贷金额最低还多少?一年内有次数限制吗?

  答:

  在柜台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前还贷的,本人及其配偶在省直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须达到1万元(含)以上,原则上每年办理1次;在微信、APP和网厅等线上渠道或在柜台使用现金部分提前还贷的,还款金额须超过1万元(含),没有次数限制。

标签: 借款人  原件  省直  住房公积金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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