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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惠保常见问题汇总(渝惠保怎么办)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3:06:45

导读:哪些人可以参保渝惠保?渝惠保保障哪些范围?很多人对渝惠保都存在大大小小的疑问,渝惠保常见问题解答汇总来了!

  哪些人可以参保“重庆渝惠保”?

  凡是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参保,不限年龄,不限职业,包括公务员、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学生、学龄前儿童等。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含哪些群体?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注:重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合并为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曾患病可以参保吗?

  可以参保。“重庆渝惠保”作为重庆市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为惠及更多重庆市市民,不论既往是否有疾病,也不论是何种疾病都可以参保“重庆渝惠保”。

  有既往症,如何理赔?

  A 在参保前患有“投保须知”中载明的7种重大既往症,在保单生效后因既往症以及并发症产生的治疗费用不予赔付,其他病症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照保险责任进行赔付。

  既往病种有哪几种?

  ①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②冠心病;③脑梗死;④脑出血;⑤瘫痪;⑥再生障碍性贫血;⑦溃疡性结肠炎。

  可以为全家人买么?

  答:您可为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购买本产品。如果您想为爷爷奶奶、妹妹弟弟参保,可以让父母投保哦。

  “重庆渝惠保”保障内容有哪些?

  答:重庆渝惠保主要包含住院补充医疗费用、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和15种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三大保障。

  (1)住院补充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在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符合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补偿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保险人扣除约定的年免赔额后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

  (2)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特病门诊发生的符合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补偿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保险人扣除约定的年免赔额后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金。

  住院补充医疗费用和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的年度累计免赔额合计为2万元,免赔额以上的费用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80%比例赔付,最高赔付额为100万元;

  (3)15种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三级及以上医院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重庆渝惠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15种药品)中列明的特定药品的适用恶性肿瘤,对其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人认可的医院实际支出的特定药品费用,该部分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的免赔额为2万元,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80%比例赔付,最高赔付额为100万元。

  在哪些医院可以获得理赔?

  答: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责任和特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责任的就诊医疗机构,限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认可的医疗机构。您可通过重庆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医保定点医院,或者拨打重庆市人力社保服务热线:12333,查询医保定点医院。

  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的就诊医疗机构,限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三级及以上医院。

  购买完成后怎么查询订单(保单)?

  答:通过“重庆渝惠保”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投保订单查询,即可查询订单和保单。

标签: 重庆市  医疗保险  参保  重庆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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