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汕尾职工生育保险享受待遇调整2021 汕尾职工生育保险享受待遇调整2021情况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4 08:14:46

导读:汕尾市职工生育保险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落实“两险”合并实施、支持三孩政策等,服务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大战略,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239号)规定,汕尾市职工生育保险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落实 “两险”合并实施、支持三孩政策等,服务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大战略,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

  新《规定》明确不同就业情形待遇享受不同

  (一)在职职工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职工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所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标签: 职工  待遇  广东省  医疗费用  津贴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kidbbs.com/baike/techan/612248.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儿童乐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22048号-9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kidbbs.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