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21 05:36:17
一、购房区域范围
建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
二、补助标准与条件
补助标准:
1、2022年9月8日-2023年9月7日期间,对非本市户籍在建德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2022年9月8日-2023年9月7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生育二孩家庭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生育三孩家庭给予购房款3%的补助。单套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补助条件:
1、二、三孩家庭必须是建德市常住人口,建德市常住居民是指建德市户籍人口或持有建德市居住证的人口。
2、二、三孩家庭的申请人双方属于合法夫妻,持有结婚证。二孩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现家庭二个子女的出生证上父母信息与父母结婚证信息完全一致;三孩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且现家庭三个子女的出生证上父母信息与父母结婚证信息完全一致。
3、两条补助不可重复享受。
三、申请材料
1、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4、《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5、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6、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7、二孩、三孩家庭证明(结婚证、二个子女或三个子女出生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8、常住居民证明(建德市居住证)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审批中心公安局窗口,由相关部门有序进行审核。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每季度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公示上季度审核结果,公示期七天。
3.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共同行文,并由市住建局对符合要求的购房人发放补贴,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补助申请受理时限
2022年9月8日-2023年9月7日
六、其他事项
1.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若已领取安居补助的,将依法追回补助资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计入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弄虚作假,协助购房人骗取补助的,将采取媒体曝光、列入行业及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等方式予以惩戒。
3.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补助办理、发放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其他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为安居补助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64785315、64721119、64780240
市卫健局:5830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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