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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大厂回族自治县参保职工开展健康体检的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9 11:16:29

导读:此次体检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参保单位自愿选择体检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参保职工健康保障水平,按照廊坊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将对我县全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2021年3月31日前参加大厂回族自治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职工。

  二、体检项目

  本次体检项目全市统一,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向体检医疗机构咨询。

  三、体检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起开展体检,体检结束时问按照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

  此次体检费用为每人750元,全部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不需负担。

  五、体检机构

  按照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安排,承担我县参保职工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为:大厂县人民医院(体检联系电话:8822271)、大厂县中医医院(体检联系电话:8367127)、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体检联系电话:2077112)、廊坊健康管理医院(体检联系电话:2769006)

  六、体检相关要求

  1、此次体检均为实名制体检,体检后统一建立电子健康病历,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存档。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不得替检。

  2、此次体检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参保单位自愿选择体检机构。参保单位要主动联系体检医院,确定体检时间和体检相关注意事项,并通知单位所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时参加体检。

  3、异地安置人员可回本地体检,也可在安置地进行体检。如在安置地进行体检,体检后需由参保单位统一将体检发票、体检报告收齐后交到所属医保中心,医保中心按每人最高750元支付。

  4、灵活就业人员或无单位人员请自行与体检医疗机构联系,确定体检时间,明悉注意事项。

  5、体检相关事项可咨询我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316-8930896

标签: 参保  单位  廊坊市  医疗保险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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