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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流程(人力资源局档案转出办理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5 03:34:16

导读:聊城申请人事档案转出的个人或人事代理人员需要准备好相关要求材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办理,详见正文。

  聊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指南:

  一、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

  二、办理条件

  拟申请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流动的流动人员,均可依据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三、申请材料

  (一)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或《事业(行政)单位招聘录用通知书》等接收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并加盖本人手印的《档案所有人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人事代理人员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或《事业(行政)单位招聘录用通知书》等接收函;

  2、代理单位是否同意转出证明信或代理单位出具的代理人员辞职、辞退、退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并加盖本人手印的《档案所有人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基本流程

  1.审核调档单位的管理资质、调档函件及调档人身份等证明材料;

  2.依据档案管理科出具的《档案材料目录清单》检查核对将转出的档案,核对无误后在《流动人员档案转递登记表(薄)》登记;

  3.开具《机要转递证明信》,并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成批移交档案时,可填写移交名册(一式两份),由交接双方签字盖章,以机要通信或者派专人送取的方式将档案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符合政策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七、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流动科窗口

  电话咨询:0635-8225012 8218689(传真)

标签: 档案  人员  转出  单位  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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