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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咸阳医保办理指南 咸阳疫情政策咨询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5 11:09:33

导读:疫情期间,咸阳市医保办理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微信支付宝渠道办理,还可以通过电话办理,详情见正文。

  咸阳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近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掌上办”业务

  1.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异地备案微信小程序或“咸阳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2.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信息、账户余额、收支明细通过手机“支付宝”首页搜索“陕西医保服务”小程序或“咸阳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电话办”业务

  1.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疫情期间可以办理电话备案并做好登记。(市医保经办中心异地结算科联系电话:33195901)

  2.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职工转居民业务疫情期间可电话登记办理,所需资料疫情结束后补交。(市医保经办中心职工参保管理科联系电话:33195908)

  3.统筹区域外门诊特殊病更换病种(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心脏病支架术后备案(城镇职工)疫情期间可先电话登记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病史资料。(市医保经办中心门诊待遇保障科联系电话:33195910)

  三、“延期办”业务

  1.城镇职工缴费核定业务延后办理。

  2.城镇职工、城乡居民2020年度异地就医费用现金报销延长截止期限至2022年度3月底。

  3.2022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延后办理。

  四、“便民办”业务

  1.疫情期间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确因病情需要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无需办理分级诊疗转诊手续。

  2.疫情期间门诊特殊病待遇享受人员因无法持卡结算发生的费用,疫情结束后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情况说明、购药处方、有效发票在参保所在医保经办机构现金报销。

  3.对于参保人员错误信息修改、缴费信息异常等问题,医保经办机构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办理,方便群众享受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咸阳市医疗保障部门服务电话

标签: 医保  疫情  参保  城镇职工  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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