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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

来源: 最后更新:23-01-18 10:45:02

导读:现行《刑法》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来处罚的。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当中的规定,如果情节严重的按照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一、现行刑法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

现行《刑法》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来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卖淫怎么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涉嫌引诱卖淫罪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不管是介绍卖淫行为还是容留他人买淫行为,都是属于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按照《刑法》第359条当中明确规定,只要存在这种行为的,都会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对此进行相对应的刑事处罚的,毕竟这些行为是有损社会风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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