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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提供资料有哪些

来源: 最后更新:24-03-15 05:37:54

导读:一收入状况证明: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二误工时间的证明: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提供资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需要出示下列证明:

(一)收入状况证明: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明: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二、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问题。对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区分不同情况,主要分三类:一是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二是构成伤残的;三是死亡的。

1、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2、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

3、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

误工费作为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比较常见的一项,在实际计算赔偿金额的时候,往往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要确定伤者是否有固定收入,若没有固定收入的话,那应当提供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这样结合到误工的实际时间,才能计算出对应应该获得多少的误工费赔偿。

标签: 误工费  状况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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