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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4-03-22 05:02:34

导读:出现交通事故,然后要妥善保护好现场,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由交通管理部门到现场勘查,确定双方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估价,然后赔偿损失,若是造成受害者人身损害的,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

一、人身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2、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3、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4、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可以协商赔偿吗?

如果交通事故的后果并不严重,肇事者的主观恶意并不大且事故发生后积极进行处理,主动向受害人诚意交涉赔付事宜。并且,在交通事故中,双方能够基于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双方都接受同意的赔偿数额的,可以协议处理。如果达成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的,则会产生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双方必须按约定的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对于机动车没有号牌的,机动车没有保险的,机动车没有检验合格标志的,驾驶员没有驾照的、驾驶员饮酒的,驾驶员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财产损失较大的,必须报警,交通肇事双方必须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的,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则另外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协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的后果并不严重,肇事者并不是主观故意行为,撞伤人之后积极将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的,双方可以协商赔偿。若交通事故中出现机动车没有牌照,没有保险,没有检验合格标志等情况,需要报警处理。

标签: 交通事故  受害者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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