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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名誉权律师费用如何规定(损害名誉权怎么判定)

来源: 最后更新:24-04-20 05:37:51

导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损害名誉权案件属于民事诉讼侵权案件,如果不涉及巨额财产损害赔偿的按照案件项目收费,一件在3000元至6000元左右,如果涉及巨额财产赔偿,需要按照损害赔偿财产金额累进比例收费,具

一、损害名誉权律师费用标准如何规定?

侵害名誉权打官司需要缴纳律师费用在3000到6000元左右,如果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比例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比例交纳。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8%;

(3)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3%;

(6)1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5%。

律师事务所在开展律师服务过程中,不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事务所、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律师代理分为哪些种类区别?

1、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2、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

3、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三、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要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上有毁损他人的名誉的恶意或过失。恶意是指实际恶意,即行为人明知事实虚假或对事实抱有深切怀疑,却仍然不计后果地予以轻率发表,并非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或应该预见到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名誉,但由于自信或放任了这种行为。

2、行为人客观上有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诽谤他人,以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3、受害人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综上所述,损害名誉案件属于民事侵权案件类别,当事人如果熟悉案件审理步骤和程序,能够自主提供法定有效证据证明和诉讼材料,可以不用聘请律师代理,否则可以聘请律师但是需要支付相应律师代理费,收费标准结合行业标准,由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确定。

标签: 名誉权  财产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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