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虽然小孩是收养的,仍然按照亲生子女来处理离婚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协议对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比照婚生子女处理方式进行诉讼解决,法院一般是按照谁的条件对子女最为有利就判给谁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还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问题:
1、2周岁以内无例外情况下一般判给女方;
2、2周岁至8周岁以内,考虑生活现状、情感基础、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3、超过8周岁的养子女,还会询问养子女的意愿,作为酌情考虑的因素之一,对于不直接抚养养子女的一方,同样具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三、总而言之,对于合法收养的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权利义务与亲生子女与亲身父母无异。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对于未经配偶一方同意但另一方执意要收养的养子女,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收养孩子,夫妻之间应双方同意,因此如果男女双方离婚的,离婚后,不同意抚养小孩的一方对被收养的小孩是不存在法定的抚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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