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黑名单人员的限制(黑名单人员的限制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3-04-22 09:55:04

导读:被法院列入黑名单的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
被法院列入黑名单的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kidbbs.com/falvbk/88910.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儿童乐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22048号-9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kidbbs.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