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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关于居民集中住宅区管理和各专业市场延迟开业复工的重要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3 02:11:12

导读:近期,江苏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

   关于居民集中住宅区管理通告

  近期,江苏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根据姑苏区《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居民集中住宅区管理的办法》,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姑苏区将对居民集中住宅区从严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配合加强车辆管理。外来访客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2.发现湖北(车牌“鄂”)、浙江温州(车牌“浙C”)车辆请及时向社区反馈。

  3.外出需佩戴口罩,进入住宅区要接受体温测量。

  4.谢绝串门会客,主动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举办各类宴请活动。

  5.非本住宅区人员,原则上谢绝进入。确有需要进入的,需经住户确认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登记入内。

  6.返苏居民配合登记信息。如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要主动申报并进行居家观察。

  7.居家观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管理。

  8.外卖、中介、快递人员严禁进入。

  9.疫情防控期间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的,不得再面向疫情重点地区返苏人员出租;未到期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社区登记,承租人做好居家观察。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10.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传播正能量,不信谣、不传谣。

  请广大姑苏区居民群众自觉遵守以上规定,积极配合,相互监督,让我们一起努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姑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关于姑苏区各专业市场延迟开业复工的紧急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通过各专业市场蔓延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根据江苏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和《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精神,特紧急通告如下:

  一、延迟开业复工。

  区内所有专业市场(涉及生活必需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市场除外)一律延迟开业复工,具体时间根据防控形势和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二、强化人员管控。

  鉴于近期外地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情况,各市场主办方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特别是湖北、浙江(温州、杭州、台州)等地经营户或从业人员暂缓返苏。

  一旦发现有上述提前返苏人员的,一律必须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包括落实场所、人员、费用等)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市场主办方负责。

  三、规范工作程序。

  姑苏区成立专业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防控小组由区经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区人社局、区民卫局、区消防大队和属地街道等单位派员组成。

  市场主办方收到开业复工通知后,应先向防控小组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方可开业复工。未通过检查验收的,一律不得擅自开业复工。

  特此通告。

  姑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姑苏  人员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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