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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1 05:51:02

导读:连云港市海州区各位伙伴注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已经发布,具体禁放范围、时间及地点本文为您介绍。

  海州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决定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禁放范围

  新海电厂铁路、陇海铁路、兴云路、港城大道、郁林北路、霞辉路、文苑北路、振华东路、郁林路、云台山第小区东侧小路至马涧、新滩官庄路、双拥路、科苑南路、九岭路、瀛洲路、香海湖路、锦屏路、西门路的合围区域。

  

  二、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自2022年1月28日起,第一、二条规定的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

  四、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制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

  非法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0。非法运输、储存、燃放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海州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标签: 烟花爆竹  违法行为  海州  地点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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