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26 08:27:09
椒江服务业复工备案指南(复工要求)
椒江区服务业复工复业指南
一、服务业复工复业通用指南
1.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在现场负责防疫工作。
2.经营场所需通风良好,卫生整洁,设立单一出入口。
3.配备充足的口罩、体温测量器、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4.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符合开工条件。
5.对经营场所、公共设施、公用物品定期消毒。
6.进门必测体温,实行健康码绿码通行,设置异常情况临时隔离观察区域,场所内必须佩戴口罩。
7.员工就餐分时段、分批次安排,实行分餐制,不采取桌餐,就餐时相隔1.5米以上。
8.加强职工宿舍管理,禁止集聚,减少职工宿舍内交流走动。
9.建立全体员工“一人一表”电子健康档案,每日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0.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防疫检查,服从统一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椒江区服务业细分行业复工复业指南
(一)宾馆(旅社)复工防疫指南
1.在防疫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员工开展充足的疫情防护培训。员工必须持绿色健康码上班。工作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落实日常体温监测制度、日常消毒制度,每日查验健康码,发现黄色、红色健康码及体温异常的, 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2.落实“四实登记”,详细登记入住人员信息,主要包括:身份证信息、入住时体温、联系电话、到达日期、来自何地、是否去过重点地区、计划住宿天数等。登记信息要全面、准确反映外地人员的状况。对来自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的入住人员,要通知属地街道办事处。
3.严格执行入住人员健康码查验、体温监测制度,做到入住、离店都有体温登记,对未离店客人每日至少登记1次体温。
4.准备充足的疫情防护用品,建立体温登记、消杀和垃圾处理制度。防护用品应建立台账,明确采购时间、地点、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5.严格执行日常消毒制度,对酒店大堂、前台接待、电梯等人员聚集的区域每日至少进行2次消毒操作,对房间每日至少进行1次消毒操作。在房间客人离开后,新客人入住前进行预防性消毒。
6.各类垃圾要分类收集,做到定点存放,按规定消毒,做到日产日清。设置口罩回收箱,将使用过的口罩回收,送至环卫设置的统一口罩回收桶,进行统一处理。
7.疫情防控期间要关闭宾馆中央空调及内设的健身房、游泳馆、洗浴场所、演艺场所等人员聚集区域。
8.设置隔离区,对员工和客人入住时体温异常和健康码为黄色、红色的,不能简单采取拒绝入住的方式,要先将人员安置在隔离区,并及时上报属地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就医相关工作。
9.严格落实双人24小时值守制度。
10.严格落实上述规定,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餐饮店复工防疫指南
1.各经营单位是防控疫情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谁经营、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2.恢复经营前必须准备好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保持环境清洁。营业中开窗通风。对经常触摸的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每天在营业期间消毒2~3次。每日对经营场所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等进行集中消毒,主动关停空间封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的场所。
3.所有员工必须持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上岗。非本店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店内。若发现员工体温超过37.3℃,出现咳嗽、流涕、发热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4.各餐饮店不得堂食,只能打包外卖、外送或通过网络订餐平台配送,店门口顾客较多时应提醒顾客有序排队,间距1米以上并佩戴好防护口罩。严禁集体聚餐。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病死等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不得在店内宰杀禽类。
5.加强单位食堂用餐管理,用人单位要采取分餐打包,裁撤不充足的餐桌椅,避免人员密集就餐、面对面用餐。
7.加大健康宣传力度,全体员工每日要自觉查验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要求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正确对待舆情,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超市复工防疫指南
1.严格返岗职工疫情核查。超市复工前对复工返岗人员仔细排查必须是白名单区域人员并且持有绿色健康码的方可返岗。对重点地区的员工尚未返回的,在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得返回椒江;对去过重点地区及有接触史的员工,在解除医学观察前不得返岗。
2.备足清洁消毒药剂及个人防护用品,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所需的红外温度计、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的正常有效使用。在出入口处设置快速手消毒剂,供顾客使用。
3.超市从业人员上班必须持绿色健康码,佩带口罩,每天上下午两次测体温无异常后方可上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及时更换。
4.超市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提示,严格要求消费者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对未佩戴口罩、未配合测量体温的顾客禁止其入内,对健康码显示红色、黄色或体温异常的禁止其入内,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5.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收银结账时保持间隔1米,并安排人员进行疏导,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禁使用中央空调等设备。
6.每天开业前和结业后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杂物,保证经营场所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离墙隔地、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保证空气流通。对经常触摸的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每天在营业期间消毒2~3次。
7.严格执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禁止采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8.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采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设置隔离设施防止消费者直接接触,并安排专人进行食品分拣、包装等服务,停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9.加大健康宣传力度,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
(四)理发店复工防疫指南
1.全面了解采集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武汉等重点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往来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2.配备必需的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消毒剂/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电子体温计、一次性用品等。
3.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工作区域)前,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若员工体温超过 37.3℃,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4.各经营单位应对服务设备和设施在常规消毒清洁的基础上增加消毒的频次,所有的用品包括毛巾、理发用具应一客一消毒,充足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仅在疫情期间)。疫情期间可减少服务类目,适当缩减营业时间,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尽量避免客户长时间逗留。
5.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废弃口罩放进塑料袋密封后投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 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使用带盖垃圾桶。
6.各经营单位每日须对门厅、楼道、操作区域、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使用喷雾消毒两次,根据情况可适当增加到四次。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保持环境清洁,及时清理毛发和垃圾。保持经营场所内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等设备,加强开窗通风换气,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备正常使用。
7.每个服务座椅间隔至少2米。加强对座椅设施、美发美容器具及座机电话等店内设施消毒,每客一清洁,用 75%酒精或消毒剂擦拭两次。
8.所有顾客进店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正常体温,且无咳嗽、流涕、呼吸不畅等症状,可提供服务。在超过 37.3℃的情况下,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9. 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采取预约制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不提供水洗服务,人员等候要在室外,避免人群聚集。
10.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向员工和顾客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店铺张贴正确科学的防护知识海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五)零售药店复工防疫指南
1.经营场所应每日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上岗员工按要求佩戴口罩,加强手部清洁和消毒,采用流动水洗手,充足时采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入场消费者按要求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一律不得入店。
2.上岗员工和入场消费者都需要持绿色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3.从合法渠道购进药械,做到索证索票,履行进货查验,不得经营假劣药械,发现质量可疑药械必须及时登记并上报。购进的药械应按标签和说明书标示条件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禁止以次充好,禁止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
4.暂停销售适应症含“发热”“咳嗽”等内容的药品,对该类药品下架封存。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通过网络代购等方式销售适应症含“发热”“咳嗽”等内容的药品。
5.对有购买感冒、退热、咳嗽、抗病毒等药品意向的顾客询问有无湖北省、温州市等重点地区接触史,登记相关购药信息,异常者必须及时按规定登记上报。
6.如实介绍疫情防控药械、医用口罩和普通劳保口罩、消毒杀菌产品的区别,方便消费者依需选购。
7.落实明码标价。药械经营场所陈列的所有商品必须分类陈列,明码标价,严禁囤货居奇、哄抬物价。
8.对从业人员进行复工排查,有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暴露史、接触史的人员不得返岗,异常者应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9.药店对各类排查的信息要真实、及时上报,不弄虚作假。
(六)外卖平台复工防疫指南
1.各外卖平台经营单位是防控疫情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谁经营、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2.各外卖平台经营单位恢复经营前应准备好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3.所有员工必须持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上岗,若发现员工体温超过37.3℃,出现咳嗽、流涕、发热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一律不能送餐,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4.各外卖平台骑手不得进店取餐,外卖骑手必须实行无接触送餐,所有餐食必须放入送餐箱,推行食安封签。餐箱专人专用并做好标记,每天对餐箱进行早、中、晚三次的定期有效消毒并做好记录。任何情况下都不要集聚。
5.加大健康宣传力度,全体员工要自觉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
(七)星级宾馆(饭店)复工防疫指南
1.落实企业防疫工作主体责任,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
2.排摸返岗员工信息,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建立“一人一档”。对来自重点地区的员工要求延迟返岗。
3.准备复工充足的防疫物资,设立临时测温点和隔离室,结合宾馆实际配备防护口罩、手套、防护服、酒精、消毒液、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品。
4.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进入工作场所时实行上午、下午每天两次测温制度,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5.在酒店大堂、客房、员工宿舍等适当区域张贴健康提示,并通过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做到勤通风、勤洗手、戴口罩。
6.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员工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宾客推行送餐制。就餐区域加大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暂不开放聚餐和堂食。
7.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时对公共区域和电梯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并配备充足的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
8.严格宾客入住流程,总台登记时要详细询问了解宾客近14天的行动轨迹,填写《健康申报表》。对来自重点地区的宾客要主动劝离或采取充足的隔离措施。对发热、咳嗽的宾客, 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9.科学控制宾客入住数量,疫情影响期间,宾客入住总数不得超过总客房数的50%,每个楼层要合理分布。
(八)农贸市场复工防疫指南
1.责任明确到位。市场主办方须签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责任状》,明确疫情防控职责。
2.人员信息排查到位。“一人一档”做好复工经营户持健康码并建档筛查工作,对经营户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从何处返椒、返椒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以便追溯核查。对从重点地区或途径重点地区或者与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者,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3.防疫知识宣传到位。为经营户准备防疫知识应知应会等宣传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控知识宣传。
4.防控物资准备到位。配备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计等防控物资,严格落实人员入场时,查验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制度。
5.全面消杀防护到位。复工前对农贸市场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
6.“一日一必查”。每日查有无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查有无疫区冻品、肉制品流入,查禽类杀白上市是否一证两标齐全,查有无以野生、野味等名义进行宣传或招揽顾客,销售活禽野味一律立案严查,售卖不合格杀白禽类一律严查溯源到底。
7.“一日一消杀”。每日对禽类摊位、垃圾房、卫生间等区域进行消毒扑灭,保证公共卫生区域一律严格消杀。
8.“一日一必测”。每日对入场经营户及消费者开展健康码查验、体温监测、健康询问,异常者一律拒绝入内并按规定登记上报;每日对管理人员及经营户上、下午各一次体温监测,异常者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9.“一日一排查”。每日对入场经营户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排查有无从重点地区或途径重点地区来椒江,或者与重点地区人员有亲密接触的人员,异常者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10.“一日一报告”。每日要求经营户主动报告身体状况,异常者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11.“一日一规范”。每日对经营户及管理人员佩戴口罩情况进行规范,未戴口罩者一律不予进入市场经营,对进场买菜的消费者进行劝导,佩戴口罩者方可允许入场。
12.“一日一督导”。每日对市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市场主办方为市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拒不落实防控措施的市场一律追究主体责任,首次予以警告并抄告所在街道办事处,第2次停业整顿一天并抄告区防控指挥部,第3次停业整顿5天,同时撤销省放心农贸市场、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认定并予以通报。
13.“一日一通报”。每日对市场落实疫情防控的督查情况向全区农贸市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通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区防控指挥部。
(九)楼宇办公复工防疫指南
1.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成立疫情应对小组,设立疫情防控专职人员。企业复工前,要求员工主动进行健康申报和行动轨迹登记,自行在线申领个人健康码(支付宝—城市服务—台州健康码)。有重点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往来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 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2.企业应采用居家办公、线上办公、错岗上班、轮流到岗等模式,降低办公场所的人员聚集和流动。
3.准备充足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剂/酒精、测温仪、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计、一次性用品等。
4.员工每天进入办公场所前,应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若员工体温超过 37.3℃,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5.企业应对办公场所通风消毒,办公场所每天上下午各至少通风两次,每次20-30分钟,每三天至少一次消毒,对于更衣室、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区域,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改用自备通风取暖设备。
6.员工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集餐,可采取员工分时段分批进餐,就餐时相隔1.5米以上。
7.所有外来人员必须持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并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人员等信息,外来人员进入企业前必须接受门卫测量体温并做好体温登记工作,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内,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8.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向员工和外来人员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办公场所张贴正确科学的防护知识海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十)批发企业复工防疫指南
1.严格返岗职工疫情核查。企业复工前对复工返岗人员仔细排查必须是白名单区域人员并且持有绿色健康码方可返岗。对重点地区的员工尚未返回的,在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得返回台州;对去过重点地区及有接触史的员工,在解除医学观察前不得返岗。
2.复工前对大环境进行全面的清洁,尤其办公场所、宿舍、食堂、公共卫生间、垃圾回收处等重点区域,做到无污渍、无积灰和无蜘蛛网等。
3.备足清洁消毒药剂及个人防护用品,口罩按全部员工使用一周以上准备,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所需的红外温度计、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的正常有效使用。在出入口处设置快速手消毒剂,供员工使用。
4.全面加强人员监测。对全体在岗员工每日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以上体温监测,并落实专人做好记录和管理,如出现疑似症状人员的,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5.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各用人单位应对经营场所每日进行消毒和登记,使用酒精消毒时应注意选用浓度不高于75度,不宜大面积使用,勿喷洒,易发生火灾;尽可能在企业内为员工解决就餐问题,减少员工与外界接触,员工就餐必须采取分餐制,不得聚集。
6.合理安排经营活动。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经营计划,按需组织经营,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安排员工到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不得举办、召开大型聚集性活动和会议。
7.加大健康宣传力度,从业人员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正确对待舆情,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关注国家及各级政府发布的相关通告,并严格遵守。
(十一)非银金融行业复工防疫指南
1.做好员工健康防疫管理。员工上岗必须查验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由专人统计汇总,体温异常或有疑似症状, 应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汇报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班,条件允许的可为员工配备手套,加强办公物理隔离。在不佩戴手套的情况下,员工与客户传递凭证等资料接触后,应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酒精棉擦拭。暂停举办大型现场会议、大型营销活动和客户活动等,确需召开会议的,尽量采取视频、电话会议形式。
2.做好客户登记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场所除保留充足的消防通道外,关闭除正门外的其他出入口,引导客户从正门出入。正门入口处,须安排专门员工负责查验健康码,检测客户体温和做好客户信息登记。发现体温异常、健康码红色或黄色,立即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3.做好卫生管理。工作场所应统一配备医用口罩、免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旧口罩统一放入专用垃圾袋,每日营业结束后,统一收集口罩并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封包投入垃圾箱。工作场所每天消毒喷洒清洁2次以上。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关闭中央空调,加强通风换气。
4.询问客户基本情况。对于来访客户耐心询问客户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便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取得及时有效联系,同时要认真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5.询问客户办理情况。安排专人对来访客户及时做好分流,提示客户提前准备好业务办理所需资料,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避免场所内客户大量聚集。
6.引导客户线上办理。各单位要以电话、微信、短信、电子屏滚动播放、人工指导等渠道引导客户通过线上办理业务,减少客流量。同时,按照监管要求合规操作,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双录等工作。对依法依规确需客户摘除口罩办理业务的环节,应注意耐心做好解释说明,避免客户误解或投诉。
7.引导客户配合防控。对来访客户应做好对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客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接受体温测量,科学佩戴口罩,重视疫情防控。如客户出现不听劝阻、不予配合等情形,可与公安、防疫等有关部门联系,商请支持和协助。对于因疫情防控措施引发的客户投诉,应及时安抚客户,妥善处理。
8.引导客户有序等候。客户进入营业场所办理业务时,要提醒客户保持安全距离1.5米以上;客户等候办理业务时,安排客户在等候区等待,减少逗留时间;遇到客户集中办理业务时,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引导客户错峰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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