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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到南阳高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邓州市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30 03:33:03

导读:南阳至邓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外。具体情况详见全文!

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13号

  南阳至邓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豫发改基础〔2021〕899号)核准文件予以批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以(豫自然资函〔2021〕481号)出具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为保障南阳至邓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47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外,涉及穰东镇霍庄村、前庄村、穰西村、翟庄村、牛庄村、三教村、柳庄村、白龙村、张庄村、张拨庄村、高孙村;白牛乡干渠村、前张村;夏集乡翟坡村、梅张村、高台村;张楼乡寺后村、李家村、刘楼村、耿家村、张油坊村;裴营乡锞郑村、青冢坡村、房营村、玉皇村;湍河街道办事处十里铺社区;文渠乡蒋庄村、段营村、泰山村、孔楼村、蔡营村;高集镇高岗村、王庄村、明池村、戴岗村、李庄村;彭桥镇时家村、高营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公路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9日

标签: 土地  庄村  邓州市  邓州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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