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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举报新冠患者奖励多少钱 兴国县举报新冠患者奖励多少钱一个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09:48:53

导读:兴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在2021年8月9日发布了关于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的奖励办法。

  一、举报奖励范围及内容

  1.发现并举报在县域范围内居住的发热患者(不含已排查,就诊登记在册人员),并详细提供姓名和现实际居住地址的,经检查核实被举报人确属新冠肺炎发热患者的,由被举报人现实际居住地属地乡镇区一次性向该发热患者的首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2.发现并举报国外境外偷渡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兴来兴人员(不含主动报备或已排查人员),并详细提供姓名和现实际居住地址的,且举报后政府采取了管控措施的,由被举报人现实际居住地属地乡镇区一次性向首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元。

  3.发现并举报在县居住的符合疫苗接种条件但未接种人员,并详细提供姓名和现实际居住地址经核查属实的,由被举报人现实际居住地属地乡镇区一次性向首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元。

  二、注意事项

  1.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不重复奖励。

  2.举报人可采取到乡镇区、村(居)委会上门举报或拔打举报电话(0797-5317596)两种方式进行举报。

  3.举报人的奖励资金,由被举报人实际居住地属地乡镇区安排专项经费承担。

  4.各级、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不适用此奖励办法。

标签: 举报人  属地  现实  乡镇  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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