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金华市无偿施救新政解读三(金华市出台的被称为全国首部无偿施救立法)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10:09:27

导读:金华市无偿施救新政通过了,那么这个新政策主要讲的是什么?应该怎么去解读?金华本地宝为您带来最新资讯。

  第五条 知道无偿施救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有义务出庭作证。对无偿施救行为提供合法有效证据予以证明的,有关部门可以对证人予以奖励。

  【条文解读】

  受助人诬陷施救人事件屡有发生,施救人因缺乏证据,无法自证清白。为激励为善行作证,为无偿施救人自证清白提供证据支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知情者有义务作证,特别是发生在民事诉讼中,知情者依法有义务出庭作证,以支持无偿施救行为。同时本条为激励证人作证,对无偿施救人的救助行为主动提供合法有效证据予以证明的,无偿施救专项资金管理单位可以对证人予以适当奖励。

  第六条 对依法确认为见义勇为的无偿施救人的奖励和保障,适用见义勇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无偿施救专项资金,用于除前款规定外的无偿施救人和证人的奖励,以及对因无偿施救行为造成无偿施救人人身损害不能获得赔偿、补偿部分的补助。具体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条文解读】

  无偿施救行为的范畴要大于见义勇为,很多无偿施救行为也构成了见义勇为。上位法对构成见义勇为的行为人的奖励和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保护已作了明确规定,但对未构成见义勇为的无偿施救人的奖励和补助等未作规定,所以本条做了以下规定:

  一是如无偿施救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则适用上位法及根据上位法制定的《金华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

  二是如果无偿施救行为构不成见义勇为的,对无偿施救人的奖励、补助则由无偿施救专项资金承担。

  三是证人的奖励经费由无偿施救专项资金承担。对已经按见义勇为给予了表彰和奖励的,则不再适用无偿施救专项资金奖励和补助,即就高不就低但不实行双重奖励。

  四是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制定《无偿施救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对资金的来源、使用对象、奖励和补助标准、审批程序、资金管理和管理部门等内容作出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无偿施救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时,无偿施救专项资金可与金华市见义勇为基金统筹使用,在见义勇为基金中增加无偿施救专项资金。

标签: 见义勇为  专项资金  证人  金华市  上位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kidbbs.com/news/jiaodian/265268.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儿童乐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22048号-9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kidbbs.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