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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吉安县公布1例省外输入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来源: 最后更新:22-11-23 01:03:45

导读:11月22日,吉安县发现1例省外输入性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请行程轨迹有重叠者,请立即向所在乡镇、社区(村组)报告。

  吉安县关于公布1例省外输入性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22日5:20,吉安县疾控中心接青原区疾控中心协查工单,提示我县省外返吉人员周某某在吉安火车站“落地检”10:1混管阳性,经单采复核为核酸阳性,该人员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相关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处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对已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已实行隔离管控。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周某某,男,62岁,现住吉安县二七路锦源春天小区,11月20日从北京朝阳区返吉人员。

  11月20日16:37从北京西乘坐k571次列车(北京-菏泽在9车厢7号中铺,菏泽-吉安换至4车厢)至吉安火车站。

  11月21日14:04到达吉安火车站下车落地检(采样时间14:12),采样后14:30在火车站旁公交站乘坐62路公交车(车牌号赣D008720)至吉安县,15:30在县医院公交站台下车,下车之后步行前往凤凰路荆岭社区报备,16:24步行至天华酒店附近丫头理发店理发,17:00理完发后戴口罩步行回家后当日未再外出。

  11月22日5:30接到我县疾控中心流调人员电话后告知其居家等待,当日未外出。14:20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若与上述行程轨迹有重叠者,请立即向所在乡镇、社区(村组)报告,并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隐瞒不报或不落实相关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吉安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6-8442126。

  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标签: 吉安县  吉安  指挥部  阳性  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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