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2-14 03:46:10
2023温州瓯海区“温享生活”汽车消费券申领规则
一、活动时间
2月15日至3月14日(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
二、参加对象
在注册地、财政隶属关系在瓯海区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客户,并且购车行为及发票的开具时间符合2023年2月15日-3月14日要求。
三、活动内容
活动以售车直补为主的方式开展,消费者(不含法人企业)在参与活动的瓯海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处购置7座(含)以下新车(不含7座以上的其他客车及营运车辆、货车、特种用车)后,即可参加活动。
(一)补助总金额:1202.8万元。
(二)补助标准:
(1)车价5-10万元(不含10万元),补助2000元/台;
(2)车价10-20万元(不含20万元),补助4000元/台;
(3)车价20-30万元(不含30万元),补助 6000元/台;
(4)车价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补助8000元/台。
四、领券方式
以抢券方式开展。消费者需在手机上通过指定渠道、宣传入口或在合作平台 APP 上搜索“瓯海汽车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消费者在汽车销售企业处购置新车后,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10点开始根据平台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汽车销售企业名称、品牌、车型、车架号、购车金额、补助金额等相关信息申领消费券名额。消费者需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上牌,并将身份证、购车发票、行驶证等资料扫描件提交给汽车销售企业,由汽车销售企业汇总后提交给区商务局审核。
五、补贴兑现
活动结束后,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申请开展审计,2023 年6 月30 日前进行公示确认,对符合要求的消费者予以补助,补助资金发放至各汽车销售企业对公帐户,由各汽车销售企业发放到消费者个人帐户。
六、相关要求
1.本次活动严格执行补助发放痕迹管理措施,所有成功兑现的售车发票号码均在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2.消费者产生换车行为的,消费者应向区商务局提交新的购车发票,并将作废原发票一并提交报备。因未报备,相关责任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3.消费者产生退车行为的,应主动退还相应补助。严禁虚开发票套取补助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法查处。
瓯海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