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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村集体企业干部被村民举报骗取拆迁款,当地证实已退款67.8万,纪委正展开调查

来源: 最后更新:24-06-19 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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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近日,山东济南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义和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布的一份财务公示表格受到村民们的关注,原因在于一名合作社的干部向合作社退回非住宅补偿款67.8万元。在此之前,有村民一直在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该干部骗取拆迁补偿款。日前,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当地纪检部门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合作社公布的财务信息(受访者供图)

6月14日,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义和社区居民徐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以前是城中村义和庄村的村民。2021年,根据当地政府文件,义和庄村被撤销,成立了义和社区和义和庄股份经济合作社。他和其他村民也变成了合作社的股东。2022年8月,义和庄村开始进行拆迁。当年8月6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了《冻结公告》,规定从2022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5日,禁止对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有上述情形的一律不予补偿。

徐先生介绍,《冻结公告》发布后约2个月,在一块村集体土地上,合作社干部于某某请人在一夜之间修建起一栋两层简易建筑。此后,于某某和合作社负责人张某签订了关于该栋房屋的补偿协议。根据合作社制定的房屋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约1300元,于某某在该栋房屋拆迁时获得了一笔补偿款。于某某的行为引发了他和其他村民的不满,他和村民们多次向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举报此事。今年6月7日,义和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村民们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数据显示,于某某向合作社退回非住宅补偿款678346.8元。


村民多次举报于某某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图为人民币资料图(图文无关)

徐先生称,于某某退还补偿款后,至今一直在合作社正常上班。他认为,于某某作为一名协助政府征收的村干部,其行为属于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涉嫌构成贪污罪,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义和社区居民李先生(化姓)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于某某以前是村委会的干部,改制后是合作社的干部。于某某确实在《冻结公告》发布后修建了一栋房屋,在拆迁时以此获得了补偿款,他和其他居民对此感到气愤。

义和社区居民刘先生(化姓)介绍,《冻结公告》发布后不久,于某某偷偷地抢建了一栋房屋,仅用一晚上的时间。2023年4月,有村民曾对于某某抢建的房屋拍摄视频。这栋房屋有两层,面积较大。


于某某疑似抢建的建筑(受访者供图)

至6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义和庄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张某和当事人于某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向两人发送了采访短信,截至发稿时为止,也未收到回复。

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于某某确实已向合作社退回了67.8万元的补偿款。19日,该负责人称,目前纪委正在按照程序进行调查。

标签: 纪委  补偿款  义和庄  拆迁款  济南市  集体企业  村民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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