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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四区落户随迁规定 南京四区落户随迁规定最新

来源: 最后更新:22-08-01 05:02:28

导读:符合《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的其配偶、未婚子女、退休父母可以办理随迁手续。

  南京四区落户随迁要求:

  1.符合《四区落户实施办法》申请条件。

  2.在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3.符合及规定的市外投靠迁入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退休父母,可同时办理随迁落户。

  办理地点:

  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的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标签: 溧水  高淳  浦口  集体户  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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