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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包括哪些(交通肇事罪的几种处刑情形)

来源: 最后更新:22-07-05 11:03:05

导读:我们都知道,在如今的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的出现似乎是习以为常,因为每天在世界的不同角落,都会听到哪里...

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如今的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的出现似乎是习以为常,因为每天在世界的不同角落,都会听到哪里发生了车祸。那么,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者潜逃了,造成受害者死亡或者重伤,要如何判刑?接下来由的小编带着你了解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包括哪些的内容。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器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四、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五、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通过以上小编整理的资料,你应该知道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包括哪些了吧?在法律上,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哪些情形判三年以下,哪些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和七年以上分别做了不同的规定。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律师,更好的为你答疑解惑。

标签: 用车  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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