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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足骨折评残如何评残

来源: 最后更新:23-07-27 07:04:05

导读:1.如何评估交通事故中脚部骨折的残疾程度?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结束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一足骨折评残如何评残

1.如何评估交通事故中脚部骨折的残疾程度?

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结束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伤残评定申请后,应当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伤残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鉴定结论或者复印件后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重新评估仅限一次。

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对于道路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赔。非残疾、残疾和死亡三种情况的赔偿项目如下:

1.无残疾的受伤者

如果你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但还没有达到伤残等级,那么伤者可以索赔七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2.受伤和残疾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人,除第一条所述费用外,还可以要求下列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3.死亡的

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按照抢救治疗的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并赔偿下列六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和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误工费用等。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应由法医进行;无法治愈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处理;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具体操作:

交通事故当事人处理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写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号码等。)、残疾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申请人及申请日期。

伤者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天内申请伤残鉴定。受伤人员15日内未申请伤残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残疾人用具费用的权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评定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因伤害引起的并发症治疗结束为依据。

当事人收到伤残评定书后,对评定结果不满意的,必须在收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后,方可进行重新评定。如果15天内不申请复评,则评估生效,以后申请复评,则为无效申请。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交通事故,不仅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还会影响受害人的工作和生活。因此,事故责任方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补贴等。具体金额将根据受害者的残疾程度确定。

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计算

费用包括就医治疗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具体数额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体受到损害,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含)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但因抢救的需要,受伤的当事人也可以到离案发地最近的医疗机构(包括县级以下各种医疗机构)救治;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经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同意,擅自转院治疗的,对其因转院治疗增加的费用,将不予支持。但确有因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治疗条件不同意受害人转院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除外。

法律依据: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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