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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的基本措施都有哪些分享(保护人身权的方法)

来源: 最后更新:22-07-10 11: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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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到现在人身保护的基本措施都有哪些分享这个话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是非常有兴趣了解的吧,因为这个话题也是近期非常火热的,那么既然现在大家都想要知道人身保护的基本措施都有哪些分享呢,小编也是到网上收集了一些与人身保护的基本措施都有哪些分享相关的信息,那么下面分享给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1、遭受家庭暴力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可以。

2、人身保护措施有哪些?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下一项或多项保护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四)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

(五)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六)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七)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3、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4、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身保护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

5、申请人身保护措施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申请人是受害人;

第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

第三,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四,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标签: 人身  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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