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05 11:50:43
自从奶粉事件之后,要求采访食品添加剂问题的媒体突然多了起来。可是,听了记者的问题之后,我发现,他们所问的问题,大多和添加剂八竿子打不着。这方面,人们的误解是如此之多,以至于连问题本身,都是一些巨大的误区。
最近九部委公布可能食品中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名单,本来是为了澄清什么是食品添加剂,什么是非食品物质,结果却适得其反,被人们误说成是“非法食品添加剂”名单。我哭笑不得地想,弄出这么一个“非食品物质”名单,不是很荒唐吗?明天可能有人把水彩加到蛋糕里,后天有人把石灰粉加到面粉里,大后天有人把红砖粉加到辣椒粉里......犯罪的创意是无穷的啊,那么这个单子岂不是会长长地延伸,把千万种非食品物质都包括进去?
其实,食品添加剂是一个专有名词,它特指那些国家许可使用添加于食品当中的物质。很多人之所以对添加剂印象极坏,就是因为把非法添加到食品当中的东西和食品添加剂混为一谈了。不妨做一个测试:
以下哪些物质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可以多选)
A甲醛B吊白块C苏丹红D工业石蜡E 三聚氰胺
F丙酸钙 G敌敌畏 H山梨酸钾 I亚硫酸盐 J 过氧化苯酰
在以上选项当中,A、B、C、D、G都是非食品用物质。用甲醛来发泡海产品,用吊白块来漂白粉丝,用苏丹红来给辣椒油染色,用工业石蜡来给水果上光,这都是国家禁止的。因为它们根本就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对人体健康肯定有危害。这就好比人们不能用画画的颜料来做饮料,不能用涂墙的涂料来给蛋糕上色一样。三聚氰胺自然更不是什么食品添加剂。它本来应该是家具贴面和塑料碗的制作材料。把它添加到食品当中,可以说是一件匪夷所思的惊人“创意”。古今中外都不曾有过把三聚氰胺加进食品当中的记载,自然不可能有这样的食品添加剂。
那些非食用的物质,无论在食品中加多少,都是违法行为。食品添加剂则不同,只要不超量、超范围使用,就是合法的。比如说,在糖果中加入国家许可的食用色素,只要含量不超标就不违法。除非科学研究发现它有新的毒性反应,才由政府部门来改变其使用限量,或将其从食品添加剂名单上剔除出去。所以说,记者们从三聚氰胺联想到食品添加剂,完全是误解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概念。
有一位食品专家断言:“不加任何食品添加剂的加工食品,不可能是优质的、安全的食品”。——在现代社会当中,这话并不算过分。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商场中有一些品牌不错的食品如此宣传:“本品不含有防腐剂。”“本品不含有人工色素。”“本品不含有香精。”消费者心有所动,认为它们更健康,于是欣然购买。
其实,这只是一种商业宣传的手段罢了。它利用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不了解,让人们误解只有这个品牌不含某种添加剂,其他品牌就含有。这往往有不正当竞争之嫌。比如说,方便面含水分很少,长期保存根本不需要添加防腐剂,做这种宣传,其实是一种有心误导的“废话”。
按照2008年6月开始实施的《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的规定,我国将食品添加剂分为22类,共1812种,其中包括添加剂290种,香料1528种,加工助剂149种,还有胶姆糖基础剂55种。全世界的食品添加剂市场每年销售额达到160亿美元以上。现代食品加工很难完全离开防腐剂。就算某种食品宣称不含有防腐剂,未必不含有抗氧化剂;就算宣称不含有色素,不等于不含有香精,也不等于不含有乳化剂、增稠剂等其他添加剂。
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没有合适的添加剂,加工食品只会更不安全。就拿方便面来说,油脂在空气中放十来天就会有哈喇味,而油炸方便面的保质期却是半年,而且不会有味。为什么?因为其中有抗氧化剂。油脂在空气中氧化,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不想办法遏制氧化问题,产生大量有害健康的氧化物质,还有什么吃的价值呢?
除了方便面之外,凡是油脂含量比较高的食品,都难免要求助于抗氧化剂。什么锅巴、薯片、小麻花、兰花豆,甚至一些饼干、曲奇、派……超市里面那些一放就是好几个月的含油脂产品,如果不加抗氧化剂,就很容易变味。
又比如说,那些在超市里放很久的果脯蜜饯,那些酱油咸菜,如果没有糖和盐这两种“天然防腐剂”的帮助,就会很快被细菌和霉菌毁掉。但如今人们都知道,盐和糖吃多了不利于健康。于是低糖果脯和低盐酱菜就只能求助于合成防腐剂了。又比如说,孩子们喜欢吃的果冻,也是必须加防腐剂的。要不然,它含糖量又不高,水分又那么大,怎能在室温下保存那么长时间呢。
所以说,食品添加剂不该加的时候乱加不行,该加的时候不加也不行。毕竟食品安全最要紧,微生物时时刻刻都准备和我们争夺食品中的营养物质,空气中的氧气也在随时准备让食物中的营养成分氧化变质。正如很多专家所说,完全不加添加剂的加工食品,总体而言,是非常罕见,而且令人不太放心的。
为什么现代食品工业离不开食品添加剂?因为消费者对食物的外观品质、口感品质、方便性、保存时间等方面提出了严苛的要求。如果没有添加剂,就很难想象食品能长时间保持令人愉快的状态,也很难想象消费者能够吃到放心的食品。放不了一两天就会长霉或腐败的产品,超市敢卖吗?放不了几天就会变色变味的产品,生产企业敢卖吗?就算它们敢卖,消费者愿意购买吗?
如果消费者不肯购买新鲜原料自己制作,还要求食物保存时间长,颜色漂亮口感特好,那么,就只能和食品添加剂和平共处了。——没有一种欲望的满足是不用付出代价的。想省事,想方便,想过嘴瘾,往往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与其说是商家欺骗消费者,不如说是消费者自己一味追求色香味,一味追求“开袋就吃”的方便。
所以说,对食品添加剂,应当心平气和地接受,肯定它们对食品的安全、美味和方便所做的贡献,但消费者应当避免过度追求口感、颜色、味道的误区,接受食品的天然特性,并细看包装上的配料说明,从而明智地选择食品。
至于那些根本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有害物质,只要添加于食品,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将来法律对这种事件的界定,应当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定罪等级,而不仅仅是“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惩罚力度。
标签: 食品添加剂的认识误区 饮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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